工商总局拟用三年时间建设全国联网监管平台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03 点击数:

 “只要不强制办理营业执照,实名没问题。其实很多交易平台在背后已经是实名制了。”对于新出台的网店管理办法,淘宝卖家小王表示自己很乐于接受。

  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从事网络交易个人的实名认证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据悉,考虑到传统地域监管方式的局限性,工商总局正在计划对网络交易采用全国联网一体化监管。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用3年时间建成一个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

  来自中国电子商务(电商频道)研究中心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12月,我国规模以上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已经达1.75万家,预计2010年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将超过2.5 万家。至于中国的网店总数目前没有一个权威的官方统计,据正望咨询总裁吕伯望估算,大约为300万家左右。

  吕伯望认为,《办法》的出台会进一步提升电子商务企业的门槛。“现在电子商务的技术门槛其实是很低的。”吕指出,特别最近B2C创业特别火热,未来对经营者的要求会提高。

  业界赞同

  “这次从国家层面要求做网店实名我觉得是好事。”淘宝卖家小王告诉记者,“对于买家来说,如果看到店铺是实名的而且经过认证,信任度肯定会提高。这对诚信经营的网店是非常有利的。”

  《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于提供交易的自然人,交易平台要 “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务活动的网页上。”

  与两年前不同,对于这次新《办法》的发布,小王在他的朋友圈子中并没有听到激烈反对之声。他认为原因有两点:第一是并没有强制要求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第二是大的网购平台其实已经推行实名制。

  淘宝网新闻发言人陶然告诉记者,实名制等条款是淘宝网一直在做的,比如在淘宝网上开店,一定是要经过“三方实名认证”,卖家在销售商品前,必须通过上传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到网银和公安部的系统来“验明正身”。

  腾讯拍拍网也向记者表示,拍拍网一直都在实行实名管理。用户在开网店之前,必须向拍拍网提交个人的身份证等详细资料进行审核认证。同时,拍拍网与公安系统以及银行都有相关的认证合作,以便进一步核实用户身份证的真实性以及与银行资料匹配的有效性。

  记者了解到,淘宝、拍拍、易趣、百度有啊等网购平台采取的手段大同小异,基本都是需要卖家提供真实注册信息,并需要绑定银行账户通过银行系统进行双重验证。

  对于《办法》的颁布,上述大交易网站都表示会全力支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认为,新规对大交易平台影响不大,而对于大量的中小型网站,未来可能会发生大力度的整合。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1.75万家电子商务网站中,B2B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7580家,B2C、C2C与其它非主流模式企业达9962家。

  时机成熟

  据悉,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事实上,这距离工商部门首次尝试对网络交易专门监管正好过去两年时间。

  早在2008年7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在北京全市范围内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不过,当时这一地方性规定却遭到了几乎一边倒的反对之声。吕伯望认为,“当时之所以反弹那么大,是因为从监管内容里看不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出发点。有的规定甚至是扼杀网店发展的。”

  事实上,随后其他地方政府并没有跟进北京的做法。浙江省工商局于同年的12月明确发文表示不强制办理营业执照。此外,重庆、江苏、海南、湖北等地都对外曾表示过,不会强制要求办理网店执照。

  有分析人士指出,各地方工商局当初出台一系列网店规定的本意是希望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诸如网络诈骗以及侵权盗版等不法的行为。经过各地的试点,再通过工商总局形成一个全国性的监管方案。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6.9亿元,同比增长119.4%。

  不过,随着网购交易额的逐年放大,假货、欺诈等问题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难题。吕伯望认为,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此次从促进和维护的角度提出管理办法是有利于产业良性发展的。

  全国监管平台

  在吕伯望看来,虽然《办法》在立法精神等方面充分考虑了行业的具体境况,但在执行层面,仍然需要看细则和最终磨合的效果。

  《办法》中除了规定开网站的人要提交姓名等真实身份,还提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如何判定是否具备工商注册条件并没有明说,我们不知道它是一个什么样的衡量标准。”吕伯望说。

  事实上,更关键的一个问题在于,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而过去工商实行以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为主要特征的监管措施和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网络交易的要求。

  “过去,比如有人在上海做了个B2C网站骗钱走人了,然后去江苏继续开个小网站行骗,这个原有的工商是无法监管的,上海的管不了江苏。”一位电子商务从业者告诉记者,“网络化监管还是需要网络的形式来做。”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透露,“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组织开发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统一组织开发监管软件的要求,正在全力推进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工作,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

  上述人士猜测,这可能会是一个全国联网的内部系统平台,记录所有网店卖家的真实信息及信用记录。

  “比如京沪两地的买家和卖家发生纠纷,究竟应该在上海还是北京举报,之前没有联网就很难解决。同时平台也只能把店关了,但是无法处罚。”某C2C平台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工商总局的平台能实现全国联动处理,会很有意义。”

  吕伯望则指出,不光针对网店店主,工商最应该做一个针对企业的投诉平台。有时候B2C和C2C企业自身会发生一些问题,消费者需要一个便捷的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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